► 7 天鑑賞期
若發現尺寸不合、型號有誤...等相關商品問題,本公司提供您商品到貨日起 7 天鑑賞期(非試用期)退貨之權益。
提醒您注意,商品退貨時必須恢復原狀,亦即必須恢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未使用原始狀態,包含商品、外箱、贈品等。(民法第259條)
► 什麼情況無法辦理退換貨?
如欲退貨請於到貨日起 7 天內洽詢客服說明情況(含官方LINE帳號及客服專線),逾期將無法享有 7 天鑑賞期之權益。
以下情形不列入瑕疵範圍
因天災,遇不可抗拒外力,或人為之不慎而造損害者。
自行拆裝施工不當、任意變更規格或非原出貨之配件所起之故或損壞。(EX:配線、接電、其他改裝加裝、安裝順序不正確)
保固識別標撕裂或無法辨與原出貨時相同規格之零組件。
線路受潮或浸水導致電子零件嚴重氧化或蝕。
其他不正常使用
* 退貨商品必須整筆訂單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外包裝、贈品等)。
* 如有缺件、商品贈品配件不齊全、發票遺失等,恕不可辦理退貨。(民法第259條)

►如何申請退貨?
➤步驟一:請先與客服聯繫,說明退貨原因;確認商品未拆封使用後,即會與您溝通退貨寄送方式。
請留意,商品若無瑕疵但因個人因素申請退換貨,則須自付 $100 逆物流費(若經客服確認為商品本身瑕疵,申請退換則不須付逆物流費)。
*偏遠地區、大件商品貨運物流商品逆物流費另計
須以貨運退貨者,逆物流費完成匯款後,請來訊或來電告知帳號末 5 碼;查核到帳後,即會為您安排物流收件
➤步驟二:妥善包裝退貨商品(含內外包裝),須復原原本包裝

➤步驟三:本公司收到退貨商品並完成檢驗後,將於 7 個工作天內進行退款;若超過時間未收到退款,請聯絡客服
► 退換貨規則說明
1.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下列 7 類商品除商品瑕疵外,將不提供猶豫期內退貨服務:
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•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•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•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•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
•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2. 請注意!退貨商品如無法恢復原狀(包含已組裝、使用、毀損、變形、受潮、污損),或零配件、贈品、外包裝等短缺,或因未完整包裝導致運送過程中商品污損,本公司得酌收商品恢復原狀之費用。
3. 如訂單內有加購商品或符合優惠折扣活動(如:滿件/滿額折扣)等行銷活動,當您欲退貨時,商品需全數退回,無法保留部份訂單商品。